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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王文祥律师
- 来源: 客 户
- 日期: 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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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一种定性的保证形式,如何理解一般保证呢。我们深圳讨债公司首先从其概念来入手,首先,一般保证是指在合同约定中,如果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义务的时候,将由保证人承担其保证责任,这种保证就是一般保证,属于较为常规的一种保证。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差异
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往往搞不清楚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差异,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1、从字面上来看,连带保证还将承担连带的责任,而一般保证则不具有连带责任,只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2、对于权利来说,一般保证相对于连带保证有更多的抗诉权。对于连带保证来说,债务人根本没有抗诉权,也就是说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知啊无人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诉理由。但是,对于一般保证而言,保证人享有抗诉权。
3、另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对于一般保证来说,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才有代进行履行义务的责任。但是连带责任中保证人和债务人均为具有连带责任的义务人,债权人在合同约定范畴内可以向双方进行求偿,而不必先向债务人进行求偿。而在得到债权人的权利要求之后,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拒绝的权利,需要承担相应的清偿义务。
4、对债权人来说,更喜欢连带保证,其法律约束力更强,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和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但是一般保证则保证效力极度降低。连带保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更多,深圳讨债公司认为需要三方同意后才能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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